当前位置: 业务服务 > 服务指南

间接参与者加入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0日

  根据《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参与者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相关规定,申请成为间接参与者的机构应委托直接参与者提交间参注册。直接参与者对申请机构完成间接参与者资格条件审核后,向跨境清算公司提交间接参与者资格注册表。

 

附件: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间接参与者(新增直间参业务关系)注册表(中英文版).docx

跨境银行间支付清算(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

沪ICP备15056468号-1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