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完善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银行间业务数据报送流程的通知》(银办发〔2017〕118号),为保障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平稳有效运行,规范银行操作,确保完整统计相关业务信息,对境外银行类机构开立人民币账户、银行间同业人民币业务、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金融市场、非居民机构境内外币账户跨境人民币收支的信息报送流程予以规范,并明确了报送频度和时间要求。总行对该文进行了转发,要求分行遵照执行。
原文如下:
跨境银行间支付清算(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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